7.1日开始实施的和专用汽车相关的新规
4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公告》产品准入相关要求的通知,通知主要对安装ETC车载装置在技术要求方面做一步明确和调整。
通知提到:自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产品准入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供用户自主选装。对提供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型范围也有所规定:乘用车、货车、客车及专用车这几类,对于二类底盘改装的专用车就没有强制要求。
5月15日,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销售、注册登记。4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一则《关于确认重型城市车辆产品国六排放情况的通知》,《通知》显示,按照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求,相关城市车辆产品应于2020年7月1日满足国六阶段排放要求。该《通知》规定的需满足国六排放要求的重型城市车辆产品包含桶装垃圾运输车、邮政车、自卸式垃圾车、渣料运输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除雪车、压缩式对接垃圾车、洗扫车、多功能抑尘车、洒水车、吸污车、扫路车、摆臂式垃圾车、绿化喷洒车、沼气池吸污车、清洗吸污车、护栏清洗车、餐厨垃圾车、下水道疏通清洗车、吸粪车、清洗车、吊装式垃圾车、清淤车等专用车型,以及城市客车、双层城市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城市客车等重型城市车辆。
7.1日起这些政策开始施行,看完的兄弟也请转发告诉身边的朋友,希望大家能有所准备!